曹慧娟因保管不善,将粤(2019)连州市不动产权第000222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曹慧娟
2025年7月8日